國小同學之中,有人綽號叫做「最高法院」,這個由來,帶些趣味!
話說在課堂上,老師常作「聽寫」小考,大多是兩個字的語詞,考完由鄰座同學,兩兩互相批改考卷。如果總共有20個字,每個字就算是5分。
我有時沒聽仔細,或一時緊張,寫了錯別字,扣5分,或者扣10分,是常有的事。大家的得分,大概都是5的倍數。
不知何時開始,有人分數99或98,因為被別的同學認定字跡潦草,或者某一筆劃寫歪了,扣1分。
經過幾次小考,若有同學考100分,旁邊的好幾位同學,會輪流拿去「挑剔」,試圖找出筆劃不夠完整的字,給予扣分。
有時候,一張100分的考卷,經過好幾個人看,仍然是100分。但是,班上一位同學看得很仔細,說有個字寫得不夠端正,要扣1分。經過一段時日,那位看字很仔細的同學,得到「最高法院」的封號,別人改考卷,如果是100分,最後都要送到「最高法院」去作「鑑定」。
被扣分的同學,只有認了!沒有人去找老師求情,同學認為要扣分,就是扣分!下次仔細寫字,一筆一劃,有不少同學,在這樣的氛圍下,字跡愈來愈工整!
國小畢業後,綽號「最高法院」的同學,在不同學校讀書,我沒與他聯絡。
經過三十多年,偶爾回憶小學時期的往事。
假如能與這樣的同學長期交友,可能會有幫助。
孔子說:「益者三友,友直,友諒,友多聞。」
好的朋友,能夠提供協助,彌補個人的疏忽。可以明白指出錯誤,甚至是細微的小錯,這是正直的朋友。
為何我會回憶起這位「最高法院」同學?
或許是因為投稿論文到外國期刊,自己英文能力不夠好,指導教授先作修改,然後又寄給外國老師,進一步潤飾字句,使文章變得流暢。
這些過程,我聯想小學時期,有同學仔細幫別人抓錯字。